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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买二手房属于本地户口的,没有限制,属于外地户口的,购买90平米以上的,需要社保缴纳满一年。
根据《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西安市购买二套房贷款的规定。
1、在我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在我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在我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以上内容参考 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 2011年2月25日,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西安市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限购类型 结合以往历次调控西安市政府落实情况和对比近日其它部分城市出台的限购令实施细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本次限购的类型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公寓、写字楼和商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限购令认家庭不认户口 本次限购中明确指出,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实际执行中,都是按家庭来界定的,例如两代人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超过18岁就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去认定住房情况。 ·限购令并未卡死拥有二套以上住房者继续购房 限购令并未将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本市居民家庭完全卡死,只是必须先卖一套房,然后才可以再买新房。对于投资、投机型置业者在政策上仍留有空间。 ·拆迁户回迁安置不受套数限制 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的西安,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势在必行,因城市建设住房被拆迁的家庭,选择产权调换住房的,本次限购政策中并无规定,也就是回迁安置的不受套数限制。 ·限购对于西安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西安限购令内容预计短期内楼市成交量会出现一次小幅井喷,仍然具有购买资格的市民很有可能会抓住时机入市。美城机构认为,限购令在限购的同时也释放了一定的“准购”信号,而房价长期不可能大幅下调几乎已经成为了共识,此次限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将加速部分观望购房者的决断。从宏观战略层面来看,此次调控是政府以往“以时间换空间”调控战略的延续:一方面通过限购令等措施改变市场成交结构,缓冲房价涨速,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中小型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供应结构
交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3、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需要贷款的买房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扩展资料
税费计算:
一: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二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一、二手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1、营业税(税率5.65% 卖方缴纳)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5、测绘费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
7、登记费:(工本费)
8、增值税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流程
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四、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
No地 产 西 安02斩断炒房终端收益,改变楼市风向
西安二手房指导价格的出台早已在预料之中,在西安“3.30楼市新政”中,就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再到6月21日,*壳二手房信息平台挂牌高价房一夜之间被“关黑”,就明显预示了西安楼市调控将对二手房市场“开刀”。
行业内预测在6月底或7月初将发布二手房新政,因此今日的“二手房指导价”落地,也就是“二手房限价”,已经毫无意外。
相关阅读:3_31新政解读版!保刚需限投资!二手房指导价,直击投资软肋+促进刚需买房!
【拓展资料】
二手房价格将由曾经的“房东说了算,变为市场指导价说了算”
这对于二手房市场高价挂牌房源来说,可以说是釜底抽薪。曾经的“无上限”挂牌,哄抬房价现象将被遏制,二手房价格将理性回归市场正常水平。依据政策内容,通过二手房指导价的调控,将会引发西安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影响变化。
1、二手房“定价权”交给市场参考价。房产交易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参考网签成交价、评估价等,进行调查分析,形成各小区的成交参考价,并且进行公示。也就是现在的新房销售模式,价格由行政部门公示,成交价不能高于参考指导价。
2、解套“教育捆绑房”置业枷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再次重申禁止“学区房、学位房”捆绑式销售,不得哄抬房价。在二手房市场再次阻击“学区房、学位房”,抑制因优质“学区、学位”投资客炒房,使“教育捆绑房”无处遁形。
3、打击投资炒房,减压新房市场。二手房市场指导价,相当于“限价”,将直接切断投资客的“利润链条”,以市场限价“逼退”新房市场投资客、炒房客,减压新房市场购房压力。短期内将导致二手房市场的“冷淡期”,二手房市场价格博弈、观望将蔓延。
4、健全二手交易规范化指导监管。通知要求二手房经纪机构、房源部发布平台自查,“关黑”价格虚高房源,严厉打击扰乱二手房市场秩序行为。也就是说,各小区二手房市场指导价将是红线,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都将被主管部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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