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贿赂,以及贿赂金额多少为定罪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用财物买通别人:贿赂上司。用来买通别人的财物:接受贿赂。贿赂是建立在给予或接受贿赂人的直接财产或其他特权基础上的非法利益,或得到其他人的同意但并非合法的要求。贿赂罪被定义在刑法第140/1961号,它包括受贿、行贿和间接贿赂。
贿赂行为还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交易极具隐蔽性且多在买卖双方进行;也有的是妻子(女)、兄弟姐妹、情人参与,也有的是身边靠得住的参与,总的来说第三者参与现象为数不多。
2、卖方为国家公职人员,其中高官居多。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掌握的干部提拔、任用权;资金物资的分配处置权;建设工程、土地转让招投标权;物资采购权;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的处罚处分追究权;工作调动、安置、就业权等进行交易。
3、一般情况下,卖方无须交易成本,利润丰厚,但潜在的风险成本通常与获利成正比。
4、交易多为现钞、贵重物品、名人字画,实践中也有少数买方出资为卖方包“二奶”、养情妇,这主要是看卖方的喜好。
5、卖方采用各种方法将黑钱洗白以备后用;少数人则千方百计寻机携款外逃,逃避惩罚与打击。贿赂有行贿和受贿,行贿指的是为了谋取不当的利益,给工作人员金钱的行为,受贿指的是利用职务的便利,收取他人的钱财,为他人谋取不当的利益。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贿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一般处拘役和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最低五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受贿罪量刑注意事项1、贪污罪、受贿罪的数额
以起刑点为例,1980年以来,我国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数额标准曾调整过三次。
198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贪污罪、受贿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是1000元;当时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8元。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贪污罪、受贿罪规定的起刑点数额标准是2000元;与之对应当时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81元。1997年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规定的起刑点数额为5000元,当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3元。
201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因此,对照以往规定,贪污受贿犯罪的起刑点调整为3万元较符合现实情况。
2、贪污罪、受贿罪数额不搞地区差别
各地对贪污受贿犯罪案件执行统一的数额标准。近年来,实践中由于受地域差距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对贪污受贿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和定罪量刑的标准不尽统需要统一规范,一体遵循。《解释》从司法公正出发,对贪污受贿犯罪执行统一的数额标准,既不规定起点刑幅度,也不搞地区差别。
法律依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至第3条: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贿赂读音为huì lù,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近义词有:行贿,买通,使用,孝敬,打点。
商业贿赂作为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扩展资料:
贿赂属于刑法第八章类罪,贪污贿赂案件在我国立法和立法机构得到足够重视。比如刑诉法18条明确规定贪污贿赂案件由检察院侦查,而不是由公安机关。
第37条对于特别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严格控制辩护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会见。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区别立法,对法治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贿赂
贿赂的意思:
1、用财物买通别人:~上司。
2、用来买通别人的财物:接受~。
拼音:[ huì lù ]
引证解释:许地山 《危巢坠简·在费总理底客厅里》:“他们以廉洁相号召,难道还能受贿赂?”
近义词:
行贿
拼音:[ xíng huì ]
释义:进行贿赂。
引证:老舍 《四世同堂》四八:“他也没说怎样把瑞宣救出来的。至于用他个人的钱去行贿,他更一字不提。”
贿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贿赂金额多少为定罪、贿赂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评论
游客
回复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啊http://www.a5km.com/yxgl/dnf/24183.html
游客
回复求加**!http://qsdianshang.cn
游客
回复楼主看起来很有学问!http://d5g.pt350128.cn
厦门市加强青年企业家的培养
回复你觉得该怎么做呢?http://xykvlf.syqiefq.cn
游客
回复楼主发几张靓照啊!http://www.3553km.com
凤凰彩票app下载官网下载安卓版
回复收藏了,楼主加油!http://cvt.hnchenggong.com
搜狗输入法下载
回复文章写太挺好了,真的值得推荐https://www.wpsfe.com/
指尖网
回复楼主就是我的榜样哦http://www.youyouec.cn/